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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关于做好2016年度土地测绘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30  信息来源: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3号)精神,我厅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土地测绘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土地工程专业; 

  (二)地质测量与绘图工程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政策和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3)执行。 

  (二)评审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的有关说明  

  (一)计算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831日,国家统一考试系列(专业)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可视情况予以延后。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91日算起。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学历如为2002年以后取得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学历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三)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各市(地)人社局或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连同相关原始证明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一并上报。 

  (四)学历破格人员需填写《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并经基层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 

  (五)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须按黑人社函2015105文件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方可按照后取得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资格。 

  (六)同级改职人员需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具备拟改任职的任职标准和条件。 

  四、申报人员需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  

  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不漏项。具体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四)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和相应佐证材料,因年龄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执行,提供《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六)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七)《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教材成果证书等方面的材料(原件); 

  (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有的可以提供,没有的可不提供)或相应佐证材料; 

  (九)国家考试系列(专业)的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综合情况表》一式二份; 

  (十一)《黑龙江省____评委会拟评人员名册》。 

   五、收费标准  

  按黑价联〔20145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1223日—1230日; 

  (二)地点: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事科教处714室(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三)联系人:郑应高,联系电话:0451-55603721 

  、其他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黑人社发〔201673号文件精神、政策规定和职称评审要求执行。 

  (二)各基层单位要强化申报推荐工作,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等相关规定。  

  (三)各单位要加大对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力度,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我厅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四)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继续使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需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五)凡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A4纸张,表格请到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http://www.hljlr.gov.cn/) 

    

  附件:1.材料目录 

    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综合情况表 

    4.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5.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6.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7.黑龙江省______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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