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365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鹤国土资告字【2017】5号
经鹤岗市人民政府批准,365决定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宗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公告表
序号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 |
限高(m) |
|||||||||
1 |
HGT2017-13 |
南山区南山路西侧、十二中南侧、检顺公司北侧 |
70594 |
商住综合 |
1.41 |
24.4 |
详见规划设计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1378 |
2756 |
10 |
2 |
HGT2017-16 |
东山区永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北侧 |
21325 |
工业 |
0.77 |
34.5 |
24米 |
工业50年 |
218 |
436 |
5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7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2日15时。
(二)申请用地时间:2017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2日15时止。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2日15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存款到指定帐户)。经审核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7月22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4日15时30分。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阶段。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单位名义参与竞买的应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票据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二)以个人名义参与竞买的应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发票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三)联合竞买的应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五、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八、发布媒体
(一)鹤岗日报
(二)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gsrmbszx.gov.cn
九、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365
挂牌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6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68-3358836
365
2017年6月24日